相关文章
友情链接

山东康桥律师事务所担任泰安市质量技术监督局法律顾问

山东康桥律师事务所担任泰安市质量技术监督局法律顾问

为进一步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质监,推进质监事业健康、规范发展,泰安市质监局日前建立实施法律顾问制度,在综合考察众多律师事务所后,最终确定由山东康桥律师事务所作为市局法律顾问服务机构,并由我所的张巧良律师、徐舰律师、邓莉担任常年法律顾问。2011年11月10日,泰安局举行了法律顾问制度启动仪式暨泰安市质监局和山东康桥律师事务所合作签约仪式。市局党组书记、局长刘运富出席仪式并作重要讲话,山东康桥律师事务所首席合伙人、山东省人大常委会立法咨询专家张巧良律师、徐舰律师、邓莉律师出席仪式,泰安市局机关全体人员,各直属单位、特检分院主要负责人,市局稽查局全体人员参加仪式。

质检机构法律顾问制度的建立,旨在解决推进法治质监建设中的一些实际问题,如重大决策的合法性与可行性需要专业的法律论证,规范性文件制定或修改的专业性法律意见和建议,对质监行政执法实践中遇到的难点、疑点问题提供专业的指导与帮助,把关对外签订具有法律效力的文书及涉诉案件和非诉纠纷的解决等,从而及时化解质监工作各环节中潜在的风险,有效防范各类纠纷和矛盾的发生,增强质监工作的合法性、执行力和公信力。